吴勇敏,男,杭州市人,汉族。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就读于杭州大学法律系(现浙江大学);
1984年7月起留校任教;
1990年6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1995年12月,晋升为副教授;
1996年2月至11月,在德国基尔大学访问学习,研修公司法;
1996年12月至1998年9月,担任杭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
1996年月9月起担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后担任法律系主任;
2007年4月担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系主任; 2010年至2017年9月,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法律系主任;
现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法点硕士导师组长,浙江大学律师实务研究中心主任,浙江法官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商法(保险法、公司法)的研究与教学。
本课课程:
经济法学、保险法学、法律诊所
研究生课程:
经济法专题研究、商法专题、市场管理法、竞争法、企业法、经济法(法硕)、法律诊所。
代表性著作
《保险法原理》(杭州大学出版社)、《企业兼并论》(二人合著)(浙江人民出版社)、《合同法通论》(主编)(工商出版社)、《新编经济法学》(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入世与中国竞争秩序的法律规制》(二人合著)(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在《社会科学战线》、《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人大复印资料》(金融保险)、《中国经济法精萃》、《经济法学家》、《浙江学刊》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代表性论文有:
《经济法动态性初探》(中国经济法精萃)、《我国公司并购所得税免税政策的法律剖析》(经济法学家)、《彩票合同新解》(浙江大学学报)、《新资本结构视野下的国有企业类型化构建》(社会科学战线)、《论公益捐赠的法律性质》(浙江大学学报)、《公益捐赠行为的法理剖析》(浙江学刊)、《论股权双重转让中善意取得规则的修正适用》(浙江大学学报)。
承担省级课题、厅局级课题和横向课题10余项,论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草案1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