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海红(1979—),吉林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博士,2004年7月至2019年5月任教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现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暨证据理论专业委员会(筹)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纠纷解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证据法,代表性研究主题为证明责任、诉讼时效。出版专著《证明责任的法理与技术》,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项目多项。曾获得教育部第十五届霍英东高等院校青年基金奖、全国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学术奖励。

代表性著作:

1.《证明责任的法理与技术》,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19万字。

代表性论文:

1.《提高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论反思》,《中国法学》2016年第2期,2.5万字。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6年第7期转载。

2.《证明责任配置裁量权之反思》,《法学研究》2010年第1期,2.5万字。

3.《“优先保护权利人”诉讼时效时效理念的困境》,《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4期,1.8万字。

4.《执行时效性质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现代法学》2019年第2期,1.7万字。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9年第8期转载。

5.《再论未定履行期限债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环球法律评论》2019年第1期,1.5万字。

6.《论共同危险行为规则之无因果关系免责——以<侵权责任法>第10条之解释为中心》,《中外法学》2015年第1期,2.4万字。

7.《撤诉的诉讼时效后果》,《法律科学》2014年第5期,1.8万字。

8.《民事诉讼法理论的中国表达》,《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4期,1.5万字。

9.《胜诉权消灭说的“名”与“实”》,《中外法学》2012年第2期,2.4万字。《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第9期论点摘要。

10.《论我国撤诉规则的私人自治重构》,《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1.5万字。《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2年第5期学术卡片摘编。

11.《诉讼时效延长规则之反省》,《法律科学》2012年第3期,1.8万字。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2年第8期转载。

12.《我国自认撤销规则的反思与重构》,《法商研究》2011年第6期,1.6万字。

13.《20年期间定性之争鸣与选择——以民法通则第137条为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1.6万字。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0年第9期转载。

14.《未定期债权时效起算:一个中国式问题的考察》,《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年第6期,1.5万字。《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1年第4期论点摘要。

15.《主观证明责任逻辑的中国解释》,《北大法律评论》第11卷第2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2.5万字。

16.《证明责任概念的分立论——基于中国语境的考察》,《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1.5万字。

17.《对我国诉讼时效期间的多维反思》,《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3期,1.8万字。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8年第8期转载。

18.《论我国诉讼时效效力的私人自治转向——实体与程序双重视角的观察》,《现代法学》2008年第1期,1.8万字。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8年第5期转载。

19.《民事诉讼契约的意义追问》,《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1.5万字。

20.《证明责任:一个功能的视角》,《北大法律评论》第6卷第2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6万字。

主持科研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3),诉讼时效立法疑难问题研究,结项中;

2.教育部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008),证明责任判决的法理与实证,已结项;

3.霍英东教育基金青年项目(2015),民事实体法规则的程序法分析,在研;

4.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项目(2016),执行时效研究,在研。